转发教务处关于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147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提高毕业设计质量,学校将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检测方式

1.检测范围:2015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

2.检测方式: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由各院部负责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进行检测,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检测流程与时间安排

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初检时间。

2.复检:对于初检后需修改的毕业设计,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为保证毕业设计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院部检测工作(包括初检和复检)须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三天结束。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设计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见附件2):

1)经审理,经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或良。

2)经审理,毕业设计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取消该学生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

3.C类:由院部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经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C类处理意见(见附件3),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如确认该毕业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

4.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必须在初检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

5.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四、检测要求

1.学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电子版(PDF文稿),毕业设计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题目”。

2.各院部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分别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检结果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

2)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复检处理意见(一式2份,见附件2);

3)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C类处理意见(一式2份,见附件3);

4)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复检结果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4)。

2.时间要求

相关材料应在答辩前三天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其他

1.抄袭检测仅能预防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只作为各院部判断论文是否抄袭及抄袭程度的参考。

2.对于无法用系统检测的设计类和涉密涉权类毕业设计,经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与抄袭检测,毕业设计质量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院部需填写未参与毕业设计抄袭检测情况表(附件5),经院部分管领导审核,报送教务处备案。

3.各院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培养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指导教师要恪守职责,加强对毕业设计过程的指导;学生应严格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


联系人:赵新强;联系电话:86981896;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1-5:抄袭检测相关材料.zip

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