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发〔2014〕52号)的要求,学校将启动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组织管理
1.院部成立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环节要求,审核指导教师资格,落实学生参加毕业设计情况等,确保毕业设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院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成立系一级的毕业设计工作小组,组织师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毕业设计动员和学术道德教育,做好毕业设计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3.每个专业须指定明确的毕业设计负责人,负责对毕业设计质量把关,组织毕业设计选题与任务书审核、毕业论文评阅等工作。
二、毕业设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1.毕业设计选题
(1)选题要求。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注重与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社会实际等结合,其比例应不低于80%;工科专业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综述类、课件类课题不能作为毕业设计的选题;选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宜,对多人合作完成的题目,应有明确的分工要求。选题原则上要在第七学期完成。
(2)选题组织管理。选题实行师生双选,指导教师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对选题质量负直接责任和审核责任。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下发任务书,指导学生认真开展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对确定的选题和任务书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确需更改,需由指导教师申请,相关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审批。
2.毕业设计开题
(1)开题要求。各院部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开题,重在帮助和指导学生更好的开展毕业设计,开题形式可灵活多样。
(2)外文翻译。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需要,明确外文翻译要求,指导学生在开题前完成。学校对外文翻译的装订存档不做统一要求,由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情况决定。
3.教师指导。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周指导应不少于2次(校外毕业设计每周指导不少于1次),指导教师要做好指导过程记录工作,并负责审核学生周进展报告。
4.论文评阅。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评阅,严格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评阅效果和质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在答辩前给定评分。
5.毕业答辩。各院部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设立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和实施工作;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秘书1人;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毕业设计的评阅和答辩工作。对于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答辩环节不可缺少,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具体方式由院部确定。
6.论文抄袭检测。学校将继续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工作,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要严格把关,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
7.校外毕业设计。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须提交申请,由校内指导教师、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和教学院长逐级审核,重点审核毕业设计选题、任务书和接收单位保障条件。院部须与接收单位签署指导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协议具体内容由院部和接收单位商定。院部和接收单位需为学生配备校内、校外指导教师。
三、毕业设计模式改革
1.院部要强化毕业设计模式改革的规划和引导,鼓励各专业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设计模式改革,优化毕业设计工作模式,完善改革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做好毕业设计改革成效分析总结和推广应用。
2.对于“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毕业设计,院部要加强校企合作,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毕业设计达到“卓越计划”的要求。“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毕业设计选题须全部是工程类、设计类的题目,院部要为学生配备校企双导师,共同制定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共同指导学生结合工程实际问题开展毕业设计,使学生能够真正融入现场、融入工程,在企业“真刀真枪”的完成毕业设计。
四、毕业设计评优、总结和归档
1.优秀毕业设计评选。院部根据《必赢线路检测3003(华东)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53号)的要求,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评选工作,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须在定稿检测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比例不超过院部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
2.毕业设计各项工作结束后,院部应做好毕业设计总结工作,填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
3.毕业设计相关资料由院部统一保存,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品等)、毕业设计手册、选题申报表、答辩记录、工作总结、外出毕业设计协议、毕业设计成果以及院部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五、材料报送要求
院部应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具体要求见表1,未要求报送的材料由院部留存归档。
表1院部报送材料及要求
序号 | 报送时间(2017年) | 报送材料 |
1 | 1月4日前 | (1)毕业设计工作计划(电子版) (2)“卓越计划”专业工作方案(电子版) |
2 | 4月1日前 | (3)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不填成绩,电子版) |
3 | 答辩前2天 | (5)毕业设计抄袭检测相关材料 |
4 | 答辩后2天内 | (6)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版) (7)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
5 | 7月7日前 | (8)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含成绩,电子版) (9)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版) (10)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
注:(3)(4)(6)(7)(8)电子版可由管理系统生成。
六、其他要求
1.各院部应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有效利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保障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学校制定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进行。
2.各院部要确保毕业设计各环节的基本规范性,加强对论文撰写、各类评语填写、分数给定等审核,论文和手册撰写要求可参照学校提供的模板,院部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3.毕业设计答辩时间初步定为2017年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陈雷;电话:86981307;邮箱:chenlei@upc.edu.cn。
附件:毕业设计相关材料.zip
2016年11月28日